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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格里芬什么原因?

2023-03-22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为进一步规范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3月20日发布《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广告绝对化用语监管执法提供指引。(3月21日《法治日报》)

  广告绝对化用语,通常是指《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使用包括“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以及与其含义相同或者近似的其他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违反规定者,将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禁止广告绝对化用语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类似“最高级”、“最佳”这样的绝对化用语,往往容易影响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误导消费者,同时给竞争对手造成贬低矮化,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不过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广告法》规定的比较笼统,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监管中存在机械化“一刀切”式执法,引发争议。

  事实上,凡事都不是绝对的。绝对化用语,也并非在广告中绝对不能用。如果绝对化用语并不影响广告的真实性,也不会误导消费者,甚至更有利于消费者全面了解品牌和产品,这种情境下的使用就不应该被禁止。2020年修订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率先就广告绝对化用语的禁止条款做出了补充和完善。《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列举了四种情形,包括“使用‘最早’‘首家’以及其他表示时空顺序的用语”、“使用‘消费者满意第一’‘顾客至上’‘力求最好’以及其他表示经营理念和目标诉求的用语”等。广告有这些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违反绝对化用语禁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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