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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明确了!3%专票可以按9%10%抵扣!

2024-04-21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税局明确】3%专票可按照9%或10%抵扣进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答复,一般纳税人取得3%农产品专用发票,可以按照9%或10%的计算扣除。这一消息是在祥顺财税俱乐部阅读的第18,159篇文章中发布的。

  在疫情期间,某地税局曾明确,纳税人取得1%专票农产品专用发票可以按照9%或10%计算抵扣,但现在疫情已经结束,关于农产品抵扣的政策有所调整。

  根据财税〔2017〕37号、财税〔2018〕3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或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对于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因此,公司购进农产品,取得1%专票的,不能按照9%或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在放弃享受减税政策的情况下,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取得小规模纳税人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取得农产品1%专票的企业,不能按照9%抵扣。各地税务机关在执行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此外,企业购买税控系统和每年缴纳技术维护费取得的专票,也可以分别享受全额抵减增值税的政策。具体来说,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可凭取得的专票全额抵减增值税;而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也可凭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额抵减。但请注意,购买税控系统取得的专票无需认证,可直接抵减;已认证的,需做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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