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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记古今异义词网友怎么看?

2022-12-23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近期,针对连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南安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涉疫物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2022年12月15日,罗东镇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到举报,有单位哄抬价格销售连花清瘟颗粒。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被举报人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连花清瘟颗粒的销售价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罗东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已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从快从严处罚,绝不姑息。

  近日,南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并对全市200多家药品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紧盯群众诉求,严查恶意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保持药品价格执法高压态势,坚决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在此,南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做好明码标价,严禁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欢迎广大群众对医药用品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一经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从严从快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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