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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温州市龙湾中心区单元C-07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于2024年6月完成中间成果会审,为了使该规划更趋完善,集思广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6月8日-2024年7月7日(共30日),公告内容如下: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为《温州龙湾城市中心区城市设计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的C-07等地块,东至秀东路、南至秀南路、西至古浦路、北至升平路,总用地面积约10.59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对C-07地块南侧界线进行微调,其余地块面积及界线相应进行修改(具体见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本次规划修改,将C-07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B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商务功能(B1、B2)(具体见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本次规划修改,保留C-11、C-12地块现状越秀学校,初中班级规模30班,高中班级规模18班;将C-12地块配建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名称调整为社区室外活动场地,规模为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C-12地块配建的公共厕所规模控制为建筑面积不小于75平方米;在C-07地块内增设1处再生资源回收点,建筑面积10平方米。

  本次规划修改,整体风貌应形成简洁、大气、现代的风格;沿瓯海大道住宅立面应采用“公建化”效果,宜采取整体阳台、简洁线条等手法,建筑色彩采用冷灰、浅灰、青灰色为主,建议为简洁的色彩;建筑材质上宜采用现代感较强的材料为主,建筑风貌、色彩及材质注重与周边建筑和环境的协调。

  对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规划修改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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