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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8980支、电子烟弹400个!海口海关查获一批未申报物品

2024-10-11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近日,海口海关所属海口美兰机场海关在监管入境航班时,通过先期机检发现1名旅客的托运行李机检图像异常。该旅客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经现场查验,海关在其携带的行李箱、手提袋、背包中查获条装香烟37条、盒装香烟79盒以及电子烟弹2盒,共计香烟8980支、电子烟弹400个。

  海关提醒:按照相关规定,烟草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香港、澳门地区旅客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免税携带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进境;其他旅客(除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旅客和经常进出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外),可免税携带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进境。

  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按照海关总署2022年第102号公告要求执行。旅客进境可免税携带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毫升。往返港澳地区的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毫升。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1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2毫升。没有标识烟液容量的电子烟禁止携带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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